法律分析:(1)忠于祖国 ,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坚决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利益,坚决维护民族尊严 ,不做任何不利于祖国的事,不说任何不利于祖国的话。(2)在一切对外活动中要严格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办事 。(3)坚持无产阶级国际主义,不搞大国沙文主义。(4)站稳立场,坚持原则 ,富贵不能*,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5)分清内外 ,提高警惕,严守国家机密,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6)不许背着组织同外国机构和外国人私自交往;不许利用职权和工作关系营私牟利;不许同外国人私相受援礼品 ,反对各种不良倾向和不正之风。(7)谦虚谨慎,不卑不亢,讲究文明、礼貌 ,注意服饰 、仪容。(8)严禁酗酒。在对外活动中饮酒不得超过本人酒量的三分之一 。(9)坚持勤俭办外事的原则,反对铺张浪费;发扬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抵制资产阶级的思想侵蚀。(10)加强组织观念 ,自觉遵守纪律,如实反映情况,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顾全大局 ,协同对外。
法律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 第三条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 、看齐意识,自觉遵守党章 ,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法律分析: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 ,是指党员在婚姻家庭、人际交往、公共场所等社会生活中违反应当遵守的传统美德、社会公德 、家庭美德等行为规范和规则,依照党内法规应当受到党的纪律追究的行为 。
法律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三十四条 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 ,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三十五条 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 ,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 、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从重处分 。
第一百三十六条 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 ,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 ,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三十七条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三十八条 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 、家庭美德行为的 ,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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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览:法律分析:(1)忠于祖国,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坚决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利益,坚决维护民族尊严,不做任何不利于祖国的事,不说任何不利于祖国的话。(2)在一切对外活动中要严格按照党的方针...
文章不错《生活纪律的主要内容》内容很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