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医联体牵头医院应当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 、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比例 ,主动将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及时转诊至下级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和康复,为患者提供疾病诊疗—康复—长期护理连续性服务。《办法》指出,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实施网格化布局管理 ,按照“规划发展、分区包段 、防治结合、行业监管”的原则加以规划、布局 、建设,整合设置公共卫生、财务、人力资源 、信息和后勤等管理中心,逐步实现医联体内行政管理、医疗业务、公共卫生服务、后勤服务 、信息系统统一管理 ,统筹医联体内基础建设、物资采购和设备配置,主动控制运行成本 。
法律依据:《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 医联体建设的基本原则 医联体建设应当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建设应当坚持政府主导,根据区域医疗资源结构布局和群众健康需求实施网格化管理。二是坚持政府办医主体责任不变 ,切实维护和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 。三是坚持医疗、医保 、医药联动改革,引导医联体内建立完善分工协作与利益共享机制。四是应当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进疾病预防、治疗、管理相结合 ,逐步实现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
医共体是农村开展医联体建设的主要模式 。重点探索以“县区公立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 ”的县乡一体化管理 ,构建县 、乡、村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
医共体功能定位,“共”的是健康。如果要达到基层县域以下50公里看大病、15分钟见首诊,医共体就要强调“共”的是什么——“共 ”的是健康 、共的是居民见疾病预防 ,通过健康管理、慢病康复等让疾病远离居民 。
医共体常常是紧密的,因为它往往基于一定的背景和要达到一定目标,有了背景 ,这时候医共体作为一个组织把人财物资源信息整合起来,去实现这个目标。
医共体的意义:
1、能够实现优质医疗资源不断下沉,实现“小病不出村 ,常见病不出乡(镇 、社区),大病不出县,疑难危重病再转诊”的就医新模式。
2、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能让群众就近便捷地就医,获得全方位服务 ,节省医药费用,是惠民、利民的改革新举措。
3、医共体建设能够让县乡医疗服务能力明显增强,资源使用效率明显提升 ,优化老百姓就医体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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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览:法律分析:医联体牵头医院应当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比例,主动将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及时转诊至下级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和康复,为患...
文章不错《医联体建设方案实施细则》内容很有帮助